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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电煤合同价格料上涨10%

来源:东方早报 编辑: 2009年12月17日 08:56:00 打印
  12月15日,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对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
  上述《意见》体现了国家发改委继续坚持由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的立场。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,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,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,不再召开合同汇总会;在2009年度煤炭订货会通知中,国家发改委提到“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,国家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”,在此次通知中则删去了这样的文字。

  尽管国家发改委规定了1个月的谈判期限,但不排除出现拖延。在过去的煤炭订货会前,国家发改委也会要求煤炭供需双方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谈判,但往往都难以完成,2009年的电煤合同价到了年中才确定下来。2010年度电煤合同谈判也不排除再次出现拖延的现象,但预计不会像2009年度的谈判这么困难:一是煤电双方对煤价走势的判断差异较小,煤电双方都预计煤价要上涨,差异只不过是涨幅的大小;二是此次国家发改委明确了中立的不干预态度,而2009年电力企业曾经希望国家发改委干预煤价而不愿意签订合同。

  最后,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利于电煤合同谈判的进行。在2009年的订货会通知中,国家发改委并没有明确提及煤电联动政策。国家发改委在此次通知中提出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,这将降低电煤价格谈判的难度。

  虽然目前还没有电煤合同价上涨幅度的准确消息,但我们维持价格上涨10%的判断,即秦皇岛交付5500大卡煤炭的含税价上涨54元/吨,不含税价格上涨46元/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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