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钢集团2日发布的消息,宝钢股份积极应诉美国对中国钻杆产品的“双反”调查案,取得了“宝钢钻杆产品倾销税率为零”的胜诉结果。此举有效维护了宝钢与美国客户的关系,进一步确定了宝钢钻杆在美国市场的地位。
2010年8月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,宝钢被裁定倾销幅度为7.64%。一周之后,美国商务部决定将宝钢的倾销幅度更正为2.66%。在近一年时间的调查问卷、补充调查问卷、初裁和实地核查等程序中,宝钢提供了更多证据,据理力争。2011年1月4日,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钻杆企业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决,其中,裁定宝钢股份倾销税率为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