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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惕】钢企须关注11类法律风险

来源:中钢网 2015年03月30日 08:59:57 打印

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近日发布《法治钢企建设(2015—2019年)指导意见》,意见提出通过五年努力,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、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,实现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化、法律队伍专职化、服务手段信息化,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、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,实现因自身违法经营和管理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为零的目标。

  指导意见提出要突出11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。具体包括:加强对潜在法律风险的分析和研判;按照“三确认”(确认法律风险源、确认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、确认风险管理的责任领导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)的方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,建立起从法定代表人到岗位责任人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体系。

 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包括,防范重要决策法律风险,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;防范经济合同法律风险;防范劳务用工、企业违法违规、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、环境保护法律、职业危害、公共关系和法律诉讼等风险。

  指导意见提出,要打造法治钢企,须深化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(公司律师)制度。在业务规模大、国际化程度高、法律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,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、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。

  指导意见还提出,要大力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。钢企要在现有专业管理体系的基础上,建立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,整合相关专业管理资源,明确合规管理的体制、机构、内容和职责,形成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合规管理体系。特别要针对反商业贿赂、反不正当竞争、两反一保、环境保护、劳工权益保护、企业社会责任等重点领域,制定专门的配套性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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